水文地質

水文地質中古井、老窯調查需調查內(nèi)容

  1)調查古井、老窯的位置及開采、充水、排水、停采原因等情況,察看地面塌陷地形,圈出采空區(qū),并估算積水量。
  2)調查廢井或老窯的井口位置及附近地形特征,井口及其附近地面的標高;井筒性質(豎井、斜井)、井口形狀及填充狀況;觀測塌陷的地面形態(tài);調查附近有無地表水體及其與地表水體的距離。
  3)調查建井年月、生產(chǎn)能力及開采概況,井深、井簡直徑、開采的煤層層數(shù),及名稱、采煤方法、頂板管理、巷道布置、采空面積與深度、通風、運輸、提升、排水情況、巷道規(guī)格、支護、停采報廢原因等。
  4)調查收集地質資料。煤系地質時代、煤層及各分層厚度及其變化、層間距、煤層頂?shù)装鍘r性特征、井田地質構造方向、褶皺形態(tài)、斷層產(chǎn)狀、斷距及其變化、地質儲量及殘留煤柱大小,與鄰近老窯、礦井采空區(qū)的關系等。
  5)調查收集水文地質資料。開鑿井筒時的涌水量;出水巖層的巖性、厚度及富水性;開采期間井下涌水量的變化;透水點類型、其分布特征與地質構造關系;突水次數(shù)及水患情況;停采后積水量的估計;礦井水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成分(或取水樣進行化學分析)。
  6)除現(xiàn)場觀察報廢的礦井外,主要是收集采掘工程圖、地質水文地質資料、礦井報廢報告。對無資料可查的老窯,主要靠現(xiàn)場觀察、測繪和訪問,必要時還應進行物探鉆探。